中國火車頭信鴿協會
火鴿字(2016)001號
轉發(fā)中鴿協
《關于印發(fā)2016年全國信鴿競賽規(guī)程》
的通知
鐵路總公司各單位火車頭信鴿協會:
根據中國信鴿協會《2016年全國信鴿競賽規(guī)程的通知》精神,中國火車頭信鴿協會要求所屬信鴿協會結合鐵路實際,以局信鴿協會為單位組織參賽,自主選點,聯合主隊,嚴格執(zhí)行競賽規(guī)程,建立健全監(jiān)督機制,確保比賽安全順利舉行。各信鴿協會4月5日將參賽地點和參賽羽數上報總會。
為鼓勵和促進火車頭各級協會今年更多地參賽,火車頭信鴿協會決定:第十六屆信鴿國家參賽鴿仍只交中鴿協規(guī)定的費用,火車頭信鴿協會免收參賽費,賽區(qū)所發(fā)生費用由總會報銷。
比賽結束后,各參賽單位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競賽成績擇優(yōu)上報總會(按表八格式上報前20名):電子版文件(報到時間精確到百分之一秒)成績表須以excel格式報送;紙質資料(表一至表八)按競賽規(guī)程填寫齊全蓋章上報?倳䦟⒏鲄①悊挝怀煽兣琶y一匯總,上報各賽區(qū)承辦單位。獲得火車頭鴿協前10名者,由火車頭鴿協統一頒發(fā)證書,前3名各發(fā)獎杯一樽;凡榮獲全國冠、亞、季軍者,除享受中鴿協的獎金外,火車頭鴿協再嘉獎冠軍1000元,亞、季軍與中鴿協的獎金相同。
附件見后。特此通知。
中國火車頭信鴿協會
2016年3月25日
主題:轉發(fā)2016年全國信鴿競賽規(guī)程的通知
抄報:中國信鴿協會 中國火車頭體協 中鐵二局體協
抄送:鐵路總公司各單位體協、鴿協
社體協會字〔2016〕93號
關于印發(fā)2016年全國信鴿競賽規(guī)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火車頭、中石油信鴿協會:
為適應信鴿運動發(fā)展的新形勢、滿足全國廣大鴿友豐富信鴿競賽活動形式的需求,在保持中國信鴿傳統文化特色的基礎上,逐步實現中國信鴿運動與世界信鴿運動接軌,提高我國賽鴿品質與國際競爭力。決定2016年度舉辦中國信鴿鴿王賽、全國信鴿通訊賽、第十六屆信鴿國家賽及全國幼鴿聯賽,現競賽規(guī)程制定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請各。▍^(qū)、市)及行業(yè)信鴿協會認真組織比賽、嚴格執(zhí)行競賽規(guī)則及規(guī)程、建立健全監(jiān)督機制,并按規(guī)程要求報中鴿協備案。
中國信鴿協會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度中國信鴿鴿王賽競賽規(guī)程
一、主辦單位:中國信鴿協會
二、承辦單位:各。▍^(qū)、市)及行業(yè)信鴿協會
三、競賽時間: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10日
四、競賽組別及評選條件
(一)短距離鴿王評比:
(200-400公里)同一羽參賽鴿,在2016年度所獲得的6次最好的比賽成績。每次比賽至少有200羽參賽鴿及20位會員參加。提供參評成績的6次比賽總里程不少于1500公里。
(二)中距離鴿王評比:
(400-600公里)同一羽參賽鴿,在2016年度所獲得的4次最好的比賽成績。每次比賽至少有200羽參賽鴿及20位會員參加。提供參評成績的4次比賽總里程不少于1600公里。
中長距離鴿王評比:
(600-800公里)同一羽參賽鴿,在2016年度所獲得的3次最好的比賽成績。每次比賽至少有200羽參賽鴿及20位會員參加。提供參評成績的3次比賽總里程不少于2000公里。
長距離鴿王評比:
(800-1200公里)同一羽參賽鴿,在2016年度所獲得的2次最好的比賽成績。每次比賽至少有200羽參賽鴿及20位會員參加。
提供參評成績的2次比賽總里程不少于1900公里。
(三)超長距離鴿王賽:
同一羽參賽鴿在2016年度800公里以上和1200公里以上比賽中獲得的各一次最好比賽成績。每次比賽至少有200羽參賽鴿及20位會員參加。提供參評成績的2次比賽總里程不少于2400公里。
五、各組別得分計算公式:
獲獎名次÷參賽羽數×1000=本次比賽得分
注:
(一)參賽羽數最大值為5000,超過5000羽按5000計算。(有效成績20%)
(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
六、競賽辦法
(一)執(zhí)行中鴿協審定的2015《中國信鴿競賽規(guī)則》;
(二)以省級協會為單位組織參加2016年度中國鴿王賽評選活動,由地級市(含)以上信鴿協會舉辦的比賽中產生,直轄市由區(qū)一級產生;
(三)各地市級信鴿協會須于比賽結束后30日內將正式成績上傳至中信網鴿王賽評比系統,上傳地址:中國信鴿協會網站,網址:http://www.crpa.cn。上傳的成績須經省級協會認可,否則無效,省級協會須每月集中審核一次,確保成績真實有效;
(四)各省級協會評選的各組別前10名賽鴿成績須在2016年12月10日前按要求(見附表1、附表2)報送中國信鴿協會(同時以excel格式報送電子版成績),逾期不予排名。
七、名次錄取及獎勵辦法
各組別鴿王錄取前50名,其中前10名頒發(fā)中國信鴿協會競賽獎牌,所有獲獎鴿均頒發(fā)獎狀。
八、其它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年度鴿王賽評選活動。
九、聯系方式
電話/傳真:010- 67133577
郵箱:zhonggexie2016@163.com
地址:北京市崇文區(qū)體育館路9號
郵編:100763
2016年度中國信鴿鴿王賽競賽成績上報匯總表
全國信鴿通訊賽競賽規(guī)程
一、主辦單位:中國信鴿協會
二、承辦及參賽單位:各。▍^(qū)、市)及行業(yè)信鴿協會
三、比賽時間:2016年3月1日至12月10日。
四、競賽項目: 500公里、700公里、1000公里、1500公里以上。
五、競賽辦法:
(一)由參賽協會負責組織實施競賽工作;
(二)采用中國信鴿協會審定的2015《中國信鴿競賽規(guī)則》;
(三)參賽鴿必須佩帶所屬協會全國信鴿統一足環(huán)(包括中鴿協紀念環(huán)),參賽會員必須實名制;
(四)參賽協會請于12月10日前將每項比賽前十名的競翔成績報告表(按附件十)及電子版成績(word或excel文件)報中國信鴿協會秘書處,否則不予計算團體總分。
電子郵箱:zhonggexie2016@163.com
六、名次錄取和獎勵:
(一)團體賽每項錄取前六名,(根據各省級協會每項比賽前十名平均分速計算成績,)由中國信鴿協會頒發(fā)獎牌;
(二)單鴿以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行業(yè)信鴿協會為單位,每項錄取前10名(根據各省、區(qū)、直轄市及行業(yè)協會上報成績統一排名錄。芍袊砒潊f會頒發(fā)統一證書,每項前三名由中國信鴿協會頒發(fā)中國信鴿協會競賽獎牌;
(三)省級協會名次錄取比例和獎勵辦法自定。
七、請于2016年3月30日前將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行業(yè)信鴿協會競賽規(guī)程報中國信鴿協會秘書處。
八、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第十六屆信鴿國家賽競賽規(guī)程
一、主辦單位:中國信鴿協會
二、承辦單位:具體各賽區(qū)承辦協會
三、競賽時間:2016年4月10日—11月30日
四、競賽項目:
(一)短距離國家賽A(比賽空距300-400公里)
(二)中距離國家賽A(比賽空距400-500公里)
中距離國家賽B(比賽空距500-600公里)
(三)中長距離國家賽A(比賽空距600-700公里)
中長距離國家賽B(比賽空距700-800公里)
(四)長距離國家賽A(比賽空距800-1000公里)
長距離國家賽B(比賽空距1000公里以上)
五、參賽辦法:
信鴿國家賽為中國信鴿協會主辦的主體競賽,其參賽鴿必須首先要符合參加主體競賽的資格與條件,方可在本賽基礎上設置其它類型的附加賽項。
(一)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行業(yè)信鴿協會為參賽單位組織參加,每個賽區(qū)不得少于2個參賽單位。參賽單位須于4月10日前將參賽報名表報中國信鴿協會備案(傳真:010-67133577),同時傳真承辦單位;
(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行業(yè)信鴿協會可根據各自參賽協會的位置參加以下各賽區(qū)各級別的比賽,不受方向限制;
(三)各賽區(qū)承辦單位由所屬賽區(qū)內參賽單位推舉,并由中國信鴿協會授權認定產生,負責組織比賽成績上報等事項。司放點負責監(jiān)放、場地、安保、住宿等安排;
(四)參賽鴿必須佩帶一枚所屬協會全國信鴿統一足環(huán)(含中鴿協紀念環(huán)),否則不允許參賽。
(五)參賽鴿每羽收費3元,由各參賽單位司放報到時統一交相關承辦單位其中:中鴿協收1元,承辦單位收1元,參賽單位收1元。
六、競賽辦法:
(一) 執(zhí)行2015《中國信鴿競賽規(guī)則》;
(二) 各司放點備用的暗章,由承辦單位負責落實;
(三) 比賽空距測量必須使用衛(wèi)星定位儀測定,比賽空距必須符合規(guī)程中規(guī)定參賽項目所列空距,否則不計成績;
(四)參賽鴿計時必須使用參賽單位現行使用的鴿鐘(所使用的比賽計時鴿鐘型號參賽單位賽前須向主辦單位報備),鴿鐘賽前集鴿時須依北京時間對時,參賽協會使用的用于報到計算成績的電腦也須依照北京時間校對,報到時間精確到“秒”,聲訊臺、手打鴿鐘;
(五)有效報到時間:從開籠時間計算,短距離賽為1日,中距離賽為2日,中長距離賽為3日,長距離為7日;
(六)各賽區(qū)裁判長必須為信鴿國家級裁判員,由承辦單位推薦、中鴿協競賽委員會認定。參賽單位裁判員由各參賽單位負責選派,各參賽單位為裁判員及相關工作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確保集鴿、運輸及比賽期間本單位(含所屬地區(qū)協會)人員及參賽鴿的安全、保衛(wèi)及醫(yī)療救護工作;
(七)比賽結束,各參賽單位須在15天內將前100名競賽成績上報承辦單位(按附件十格式),上報成績表須以excel格式報送電子版文件,由承辦單位統一將各參賽單位上報成績匯總排名后報中國信鴿協會審定。
七、運輸司放:
(一)各參賽單位必須選派有經驗的具有一級及以上資格裁判員負責賽鴿的壓運和司放工作,并依參賽鴿羽數配備足夠數量的司放員;
(二)參賽單位與承辦單位要密切配合,確保司放人員及賽鴿安全,司放人員從押運至賽鴿開籠前做到人不離車;
(三)監(jiān)放單位必須配合承辦單位做好司放工作,必須落實在比賽司放地安排2-4名裁判員監(jiān)放,其中必須有一名具有一級以上資格的裁判作為監(jiān)放負責人;
(四)各參賽單位按需自備賽鴿飼料、飲水、防寒防雨用具及其它必備物品。
八、賽區(qū)、賽線、比賽時間安排及具體承辦單位及相關聯系方式等(見附件1)
九、名次錄取及獎勵辦法:
(一)賽區(qū)排名:各賽區(qū)按賽事級別總排名,錄取前100名獲獎,前三名頒發(fā)中國信鴿協會競賽獎牌,所有獲獎鴿均頒發(fā)中國信鴿協會獎狀;
(二)同一賽區(qū),同一級別,方向不同,可單獨排名上報成績;
(三)行業(yè)協會按參賽地區(qū)位置匯總成績。
十、比賽費用:
(一)各參賽單位參賽組織費、賽鴿運輸費及裁判員往返交通費、勞務費由各參賽單位自理;
(二)各司放點裁判長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承辦單位負責,監(jiān)放裁判員費用及司放地其他支出等相關費用由承辦單位負責(具體見協議)。
全國幼鴿聯賽競賽規(guī)程
一、主辦單位:中國信鴿協會
二、承辦單位:各。▍^(qū)、市)及行業(yè)信鴿協會
三、競賽時間:2016年9月10日至12月10日前
四、司放地點:以市級協會為單位統一司放點,省級協會確認比賽時間、地點,5月1日前報中國信鴿協會備案。
五、競賽項目:500公里
六、參賽辦法:
(一)以省級協會為單位組織報名;
(二)參賽鴿必須是當年幼鴿,佩戴所屬協會2016年全國統一足環(huán);
(三)參賽會員須填寫實名制“競翔報名單”,份數由省級協會確定。
七、競賽辦法:
(一)參賽協會必須使用衛(wèi)星定位儀測定比賽空距(參賽者鴿舍經緯度);
(二)執(zhí)行中國信鴿協會審定的2015《中國信鴿競賽規(guī)則》;
(三)由各省級協會組織報名、選派異地裁判員監(jiān)放、成績匯總等項工作;
(四)由各省級協會統一制作下發(fā)暗章;
(五)各省級協會必須在12月20日以前將本協會前30名成績報告表(按附件十)和電子版成績(excel文檔)及省級協會信鴿競翔監(jiān)放單復印件報中國信鴿協會秘書處。
八、錄取名次:
(一)以省級協會上報的前30名成績進行全國排名,前10名頒發(fā)獎牌,前500名頒發(fā)中國信鴿協會統一獎狀,向各省級協會前30名頒發(fā)中國信鴿協會統一獎狀;
(二)各。▍^(qū)、市)及行業(yè)協會可依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酌定其他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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